高校招生的政审制度
1949年中共建政之初的前两年,高校的招生还沿用着前政权的招生模式,各高校单独招生,这种模式不利于政府的控制,特别是无法很方便地限制高校的生源。至1952年开始,全国高等学校开始进行初次的统一招生考试,统一招生的方式方便了政府对生源的审查,1953年正式出台了政审制度,规 定下列人员不能参加高考:
1、现被管制分子;

2、反革命分子和现行破坏活动分子;

3、确因反革命以及品质极端恶劣而被国家企业、机关、部队或高等学校清洗或开除的分子。

自此以后,高考的政治审查制度长期存在,并且随着极左思想的发展,审查也越来越严格,被限制的考生也越来越多。比如1955年的《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政治审查标准》中:规定了下列人员均不录取:

1、被管制分子;

2、目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;

3、五方面反革命分子;

4、被我机关、学校、部队、团体或工矿企业部门清洗或开除,现无确实证明有显著悔改表现者;

5、政治历史复杂,很难弄清而有可疑材料者;

6、品质恶劣或有反动言行、不堪教育改造者;

7、直系亲属被处死而本人坚持反动立场者。

1957年反右运动开始后,当局认为知识分子中仍有不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分子,因此对于培养知识分子的高等院校加大了控制,把入学的门槛进一步阶级化,规定了下列人员均不得录取:

1、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;

2、思想反动、坚持反动立场、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分子;

3、品质作风极端恶劣(例如,一贯偷窃、严重的流氓作风等)屡教不改的分子,均不应录取。

与以前相比较,1957年的规定不再是具体的标准,而是提出了不录取的原则,这些原则人为可操控性较强。在整个社会都在强调阶级斗争的重要性的情形下,这些原则也就不自觉地和阶级出身联系到一起,地、富、反、坏、右分子以及资本家出身的子弟也就会被重点“照顾”。

---每个考生的档案中都有一份政审材料
作者: 孙陇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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